观察丨媒体评陕西认领被拐幼童公告:公权力的恶更为恶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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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京报 01-12
原标题:破案三年才发认领公告,真相不能捂盖子
据报道,2013年8月,陕西富平县曝出一起轰动全国的“产科医生贩卖婴儿”特大案,犯罪嫌疑人富平县妇幼保健医院妇产科副主任张淑侠被渭南市中级法院依法判处死缓。但直到2016年,渭南市临渭区民政局才贴出一纸公告,让民众认领三年前追回的21名被拐幼童。
刚出生的婴儿被贩卖,这对任何一个家庭来说都是刻骨的伤痛;而幼童明明已经被追回,富平官方却隐瞒不报长达三年,阻碍其与父母团聚,这又构成“二次伤害”。相较于前者,这种来自公权力的恶,性质更为恶劣,相关人员已经涉嫌渎职,需依法追究其责任。
早在富平贩婴案发生后,陕西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人就曾多次批示,要依法打击犯罪,依纪追究责任,并“主动接受媒体和社会监督,及时公开案件查处情况”。而根据2015年发布的《民政部、公安部关于开展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打拐解救儿童收养工作的通知》规定,公安机关解救被拐卖儿童后,对于查找到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应当及时送还。对于暂时查找不到生父母及其他监护人的,应当送交社会福利机构或者救助保护机构抚养。此外,若社会福利机构或者救助保护机构在接收打拐解救儿童后,应当在报纸和全国打拐解救儿童寻亲公告平台上发布儿童寻亲公告。
但现在看来,省委、省政府再怎么批示,《通知》规定的解救路径如何清晰,还是没能撬动当地官方积极作为的责任心。警方只管解救,福利院“只管孩子们的生活起居”,我们看不到职能部门间的相互配合,也没有哪个部门及时向社会反馈解救信息。责任心的失陷,让被拐幼童家庭的团圆梦继续延宕,而这本不该发生。
据当地一名公务人员所说,相关方面之所以隐瞒不报,是因为“害怕当地出丑的心态在作怪”。并且,为了“捂盖子”,当地官方还通过拆案、统一口径、不主动发布信息、刻意低调等方式企图把事情压下去。若真是如此,他们的做法就着实颟顸而低劣。所谓的地方形象比二十几个家庭的骨肉团圆还重要,其间逻辑想来让人齿冷。
不管当地官方解救被贩幼童三年之后才发认领公告原因究竟是什么,又为什么发布后立马删除,这都需要上级部门的介入、查清。这不仅是为给被解救幼童家庭一个交代,也是为下一步的追责提供依据。而且,因为现在公开的被拐卖幼童人数上有所变化(此前公众被告知为4名,如今公告显示为21名),这也可能会涉及对张淑侠的重新量刑问题。此事真相关涉多方,决不能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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